如何使用資遣費試算
- 選擇到職日與最後工作日,年資會從到職日算到最後工作日(含當天)。
- 2005 年 7 月 1 日以前到職的人,選擇你的退休金制度:多數人是「改選新制,保留舊制年資」。
- 選擇離職原因:公司資遣,或公司違法而你依勞基法第 14 條離職。
- 輸入月平均工資,或切換成輸入離職前 6 個月每月工資,自動算出平均。
- 若是公司資遣,再填公司已提前幾天預告,即可算出應補發的預告工資。
資遣費怎麼算?新制每滿 1 年發 0.5 個月
2005 年 7 月 1 日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後的年資適用「新制」:資遣費=平均工資 × 年資 × 1/2,每滿 1 年發給半個月平均工資,未滿 1 年的部分按比例計算,最高發給 6 個月平均工資。也就是說,新制年資滿 12 年就達到上限,之後年資再增加資遣費也不會變多。
畸零年資的算法依勞動部範例:把剩餘月數加上「剩餘天數 ÷ 30」,再除以 12 換成年。以平均工資 30,000 元、年資 3 年 6 個月 15 天為例:30,000 × 1/2 ×[3 +(6 + 15 ÷ 30)÷ 12]≈ 53,125 元。平均工資 40,000 元、年資 5 年 3 個月,資遣費則是 40,000 × 1/2 × 5.25=105,000 元。
新制資遣費應在終止勞動契約後 30 日內發給。雇主未按時發放,可向地方勞工局申訴或申請勞資爭議調解,違反規定的雇主會被處以罰鍰。
舊制年資怎麼算?新舊制併計的分段方式
2005 年 7 月 1 日以前的年資,或當年選擇繼續適用勞基法退休制度的人,適用勞動基準法第 17 條的「舊制」:每滿 1 年發給 1 個月平均工資,剩餘月數按比例計算,未滿 1 個月的天數以 1 個月計,而且沒有上限。同樣以平均工資 30,000 元、年資 3 年 6 個月 15 天為例,舊制是 30,000 ×[3 +(6 + 1)÷ 12]≈ 107,500 元,約是新制的兩倍。
2005 年以前到職、後來改選新制並保留舊制年資的人,要分段計算再加總:改選日以前的年資用舊制、改選日以後用新制,新制部分最多 6 個月。例如 2000 年 3 月 1 日到職、2005 年 7 月 1 日改選新制、2025 年 6 月 30 日被資遣,平均工資 40,000 元:舊制 5 年 4 個月可領 213,333 元,新制 20 年已達上限 240,000 元,合計 453,333 元。
若當年改制時舊制年資已經和雇主結清,結清的年資就不再計入資遣費,只計算改選日之後的新制年資。
平均工資怎麼算?哪些錢要算進去
依勞基法第 2 條,平均工資是終止契約前 6 個月內所得工資總額除以該期間總日數;勞動部函釋月平均工資以「6 個月工資總額 ÷ 6」計算。工資包含本薪、伙食津貼、全勤獎金、職務加給、加班費等勞工因工作而獲得的經常性報酬。
年終獎金、三節獎金、紅利、婚喪喜慶禮金、差旅費等屬於「非經常性給與」,不計入平均工資。若離職前 6 個月內有請普通傷病假、職災醫療期間、留職停薪,或請生理假、產假、家庭照顧假等導致工資減少,依勞基法施行細則第 2 條,這些期間的日數與工資都不計入,避免平均工資被拉低。遇到這種情況,可先以「其餘期間工資總額 ÷ 其餘日數」算出日平均工資,再乘以每月平均日數(約 30.4 日)換算成月平均工資,直接填入本工具。
預告期間、預告工資與謀職假
雇主依勞基法第 11 條(歇業、虧損、業務緊縮、不能勝任工作等)資遣勞工,必須依年資提前預告:繼續工作 3 個月以上未滿 1 年,10 日前預告;1 年以上未滿 3 年,20 日前預告;3 年以上,30 日前預告。沒有依規定預告,就要發給未預告日數的「預告工資」。
預告工資的一日工資,依勞動部 109 年令釋,以契約終止前最近一個月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除以 30;若低於日平均工資,則以日平均工資計算。例如年資 2 年 6 個月、月薪 30,000 元、公司當天通知資遣,應發 20 日 × 1,000 元=20,000 元預告工資。
在預告期間內,勞工為了找新工作可以請「謀職假」,每星期最多 2 日的工作時間,工資照給。若勞工因雇主違法(例如積欠工資、未依法投保)依勞基法第 14 條自行終止契約,也可以請求資遣費,但不適用預告工資。
常見問題
資遣費新制上限是多少?
勞退新制資遣費最高發給 6 個月平均工資,新制年資滿 12 年就達到上限。2005 年 7 月以前的舊制年資另依勞基法計算,沒有上限,兩者分段計算後合計。
工作未滿 1 年被資遣有資遣費嗎?
有。資遣費按年資比例計算,沒有最低年資門檻。例如新制年資 6 個月、平均工資 36,000 元,可領 36,000 × 1/2 × 6/12=9,000 元。工作未滿 3 個月則不需要預告。
自己離職可以領資遣費嗎?
一般自請離職沒有資遣費。但如果是公司違法,例如未按時發薪、未依法投保勞健保、違反勞動契約,勞工可依勞基法第 14 條不經預告終止契約,並向公司請求資遣費。
資遣費要繳稅嗎?
依所得稅法,資遣費屬於退職所得,一次領取的金額在免稅額度內(以年資計算)不需繳稅,大部分人都在額度內。超過部分才需要減半或全額併入所得申報。
平均工資包含年終獎金嗎?
不包含。年終獎金、三節獎金屬於非經常性給與,不算工資。平均工資只計算離職前 6 個月因工作而獲得的經常性報酬,例如本薪、津貼、全勤獎金與加班費。
公司沒有提前通知資遣怎麼辦?
依勞基法第 16 條,公司未依年資提前 10、20 或 30 日預告,就必須發給未預告日數的預告工資。可以把本工具的計算結果提供給公司,或向地方勞工局申請調解。
被資遣後可以申請失業給付嗎?
可以。被資遣屬於非自願離職,只要離職前 3 年內就業保險年資滿 1 年,就能到就業服務站辦理求職登記申請失業給付,記得向公司索取非自願離職證明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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